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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河区检察院变更羁押措施传递司法温度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7-31

“由衷感谢检察官,让我早日与孩子重逢,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珍惜现在的机会。”这是7月31日发生在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幕,该院对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犯罪嫌疑人母子早日团聚。

该案犯罪嫌疑人为一名单身母亲,本就贫穷的她在疫情期间无生活来源,因生活所迫,迷失方向,触犯刑法,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工商执照、银行对公账户并销售获利,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锒铛入狱。

太子河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办案人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后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系8岁孩子的唯一监护人。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并征求了逮捕决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后,该院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査工作,于7月30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门前,犯罪嫌疑人与儿子重逢,眼含泪水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