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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高层天降“砖块玻璃雨 ”男子泄愤邻居下黑手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8-30

一个为了“私愤”,一个为了“友情”。近日,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依法惩治高空抛物!首次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罗某依法批准逮捕。


家住太子河区某小区19层的徐某,与22层的住户因琐事发生冲突怀恨在心,遂约朋友罗某伺机替自己报复出气。2021年8月12日22时40分,罗某撬开22层住户的房门,两人用砖头砸窗户玻璃,“砰砰”的两声巨响,小区保安和熟睡的邻居们被惊醒后,到现场发现地面上满地都是玻璃碎片,还有两辆私家车被高空坠落砖头砸的面目全非。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干警立即出警,锁定案发区域,对住户开展摸排,最终锁定单元19层将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罗某抓捕到案,经审讯,两名犯罪嫌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罗某为泄私愤高空抛物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逮捕。





                                                                     检察官说法

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近年来因高空抛物造成的伤害案件屡见不鲜。拖鞋、易拉罐、花盆、菜刀等让无辜路人防不胜防。百姓关心什么,司法就保护什么。为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回应社会关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本案中,徐某因与邻居发生争吵伺机泄愤,用砖头砸窗户,玻璃碎片和坠落砖头造成两台私家车造成重大损失。其抛掷的地点为22层高楼,楼层高,危险性强,若砸中人,必会造成他人伤亡,社会危险性较大,高空抛物对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头顶上的安全”,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