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河古称衍水,汉代称大梁河,明代称太子河,是辽河的一级支流。为加强辖区内太子河流域生态保护,服务保障太子河区高质量发展,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坚持强理念、建机制、促共治,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理念引领强动力
通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政策内容,组织专题培训、干警座谈等活动,让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到太子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
领导带头强力量
落实落细“河长+检察长”制度,检察长亲自带队先后3次前往北沙河、太子河等河段巡河,排查线索,并带头督办、领办河流污染等重点案件。多次联合区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对太子河及其支流进行巡河,建立健全联合巡河工作机制,对发现河道存在的生态安全隐患,及时予以解决,提升了太子河生态治理效果。
全面协同强办案
通过对区域内太子河水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了固体垃圾、污水排放、行洪安全三类太子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和召开磋商会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率达到100%,形成了“个案办理+类案推进+系统治理”的太子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模式。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强化外部协作,主动与涉河各行政单位强化信息共享、加强联合巡查、坚持线索、数据互通,形成与环保、水务等部门全面协同保护河流生态的新局面。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健全检察机关助力辖区内太子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守护太子河水清河畅,护佑一泓清水入江河,体现检察担当!